| 《紫金苑开发商欺骗购房者》追踪
紫金苑开发商成被告
本报讯 (记者杨文学)本报昨天报道的紫金苑开发商欺骗购房者一事有了新的进展,昨天,邓中连、李鑫民、李志军3位购房者将开发商房山区良乡镇太平庄村农工商经济联合社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提出双倍返还首付款,房山法院已予以立案。据悉,此案是高法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实施后北京市第一起双倍索赔案。
邓中连等人指出,他们和对方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被告位于房山区良乡镇太平庄村太平嘉园小区二期紫金苑的商品住宅。因其户口在外地,开发商事先承诺在2001年10月1日前为买房者办理完毕北京市户口,否则双倍赔偿房款。邓中连等人出于买房能办户口的考虑才决定购买此房。
他们在交了首付款后,才发现开发商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他们的承诺不符合北京市试点城镇户口改革的要求,无法办理北京市户口;且该项目没有销售许可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属非法开发的项目,按照法律规定不具备上市销售的条件。因此他们要求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判决双倍赔偿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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