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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题目:新合同文本遭"冷遇"主题:树立购房者的信心靠什么?
时 间:2001年12月7日下午
地 点:搜房会议室(招商局大厦2606)
胡康宁:胡康宁(北京搜房总经理)
开发商嘉宾:大雄城市花园副总经理
美然动力街区销售总监王晓洁
北京安厦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赵宏宇
银枫家园销售总监陈莹
律师:北京力行律师事务所的刘桂林律师、曹岩律师
北京建设报、中国消费者报、北京晨报、北京楼市周刊、新北京楼市等媒体记者以及消费者代表。
金九银十的秋季迎来的是北京住宅市场的一片冷清,交易市场冷淡可能源于众多的“入住纠纷”,也可能源于对高价格的抵触、对降价的预期,购房人买房信心受到挫伤。搜房网上的监控数字显示,新闻中心读者增加到每天10万人,交易网人数从8万人增至12万人,搜房网民的增加说明关心楼市和想买房的人群不减有增。面对消费者的游移,相当数量的开发公司闷起头做内部调整,练内功,也有公司出招儿,招聘“客户关系总监”……
重建买房人信心到底靠什么?
1.入住纠纷多,市场更成熟
(1)消费成熟有助于完善市场
记者:京华楼市曾经接过多起投诉。其实多数消费者买房无非就是两个目的,一个是自己居住,一个是投资。北京房地产市场一直挺火,好多开发商觉得自己是皇帝女儿不愁嫁,无论楼盘什么样、品质好坏、房价高低,不愁房子卖不出去,所以开发商心态没有摆正。怎么能够让消费者树立更好的信心,怎样使以后纠纷能少一些?
大雄副总:消费者现在看房子要领一学建筑工程的朋友;签合同带一个律师;物业管理也一样,他会搜集很多政府文件跟物业管理公司谈。作为开发商我们欢迎更多理智的买家,他给我反馈的东西会让我做得更专业,实际上这是一种互动。今天挑出的毛病,明天我就没有这个毛病了;今天我接待一个挑毛病的客户,明天可能会带来十个客户。
记者:有一些购房者是很聪明的,我觉得他们的聪明是无奈的选择,购房者要做自己的事情,并不用成为房地产专家。发展商服务对象就是购房者,并不应当由购房者花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帮助发展商来成熟。
赵宏宇:入住纠纷也应该不算偶发事件,是消费者对生活品质要求提高的表现。为什么有这种纠纷,现在出现入住纠纷的项目出现的问题,可能在十年前五年前没有这么严重,现在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了,也说明其它项目做的更好了。
刘桂林律师:集团购买时代已经结束了,因以前是集体出钱购房,集团消费,买房后再分给个人,单位职工分套房子都很满意,觉得不错了,不大在意房屋质量。现在已进入散户阶段,大多数是花个人的钱买房,所以对各方面要求都提高了,今年又是个人购房大规模入住的阶段,因花个人的钱和公家分房心态不一样,所以在高要求与低品质之间就产生了矛盾,发生纠纷也就在所难免了。
胡康宁:公房分配时消费者没有挑的机会,现在的市场化越来越强,消费者的理性或者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对开发商自然提出更高的要求,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呢?是房子越来越好了。
(2)纠纷并非市场冷淡主因
提问:市场冷淡的原因归于入住纠纷是一是表层的现象,更深层的问题是不是说市场很坏了?
赵宏宇:北京一年卖商品房近1000万平方米,真正有入住纠纷没有几家,大多数并没有消费纠纷问题。市场变冷最本质的原因还是供给问题。
消费者:入住纠纷也是一个重要方面,入住纠纷多了,消费者买房就失去了一种信心。我很多朋友也在卖房也在关注价位的问题,大家都在说,开发商也说,官员也说,明年房子要降价,大家都在观望明年房子会不会降价,预期降价也算是市场冷淡的一个原因吧。北京楼市还处在过渡阶段,拿地等很多环节不透明,各个方面的人都想在北京搞房地产,专业的、不专业的都在做,非专业的人搞房地产肯定还会出现一些问题。
2.实实在在做产品是基础
胡康宁:房子不应是冲动性购买的产品,不像一些小商品,几个人一叫卖,有几个口号就能卖掉,昨天北京青年报刚发的北京典指报告,主题就是市场趋于理性,各个方面都在理性化。开发商做产品一定要考虑到每一个细节,这样的话才能够把产品做得更好。在购房者更理性化的时候,开发商一定要有相应的对策。
大雄副总:建立买房信心,主要是责任问题。发展商对自己的产品负责,实际上就是对买家负责,首先要建立对自己产品的信心。比如我们的总工很执着,有点完美主义,他宁可给自己留出时间修改可能出现的问题,而不会把问题曝露给市场,不把问题留给消费者。这种责任感是建立信心最根本最实质的东西。
陈莹:北京的市场有一点像前些年的上海和广州,还在营销策划上下功夫,广州、上海的开发商已经把重点放在产品的改造上了。优胜劣汰也会引导北京也向这个方向发展,最终会走向比较良性的市场。买房有很多因素要考虑,位置、环境等等,而实实在在买到的东西是什么样的产品是首先要看的。以银枫家园为例,开发商先做环境、后做社区,先把公园做好了。另外,开发商承诺会所和一期工程同时交付使用,这也是做到了。承诺入住时间,也保证如期交房了。为了保证房屋品质,开发商在准现房之后为客户做了更多工作,包括成立物业管理公司之后,还专门负责替业主出租房屋。现在已经有一些外国人也住到这个小区里来了,他们也特别看好这个小区。现在有很多项目不能如期入住,消费者拿到钥匙,也住不进去,水也用不了,电也用不了,还有面积缩水等许多问题;也有很多项目也在推“概念”,但推出之后是不是做到了?银枫家园从去年一期推出就只给消费者实在的东西,我们能做到的会在广告上打出来,做不到的不提。现在一期已经清盘,二期开盘差不多卖了60%左右,二期中有30%的客户是一期朋友介绍的。承诺不兑现是难以树立消费信心的。
赵宏宇:给消费者的信心靠什么,首先开发商自己要有信誉,要树立产品的信誉,产品本身要好,服务要好。
曹岩律师:我们直接接触的购房者很多,感觉到购房者的心态是越来越成熟的,已经通过了雾里看花的状态,基本上看到实质了。起主要作用的是媒体,媒体把一些审判案例传递给购房者,让他越来越理性化。无论是买写字楼、买高级公寓的消费者,还是拆迁户买回迁房的都注重实实在在的东西,光凭概念来说很难吸引住消费者。
3.加强沟通很重要
胡康宁:和业主建立比较好的沟通,应是树立消费信心非常重要的方面。有些项目为了改善客户关系渠道招聘客户关系总监,这个是不是也是一种信号,开发商开始更多的关注怎么处理好和用户之间的关系,关注怎样更好做好和用户之间的沟通了。
陈莹:银枫家园一期入住的时候,开发商抱着服务的心态,主动和业主沟通,在入住前和用户开过两三次会,有什么问题摆在桌面上说。现在为什么有些明星楼盘出现入住的问题,一方面可能是这些楼盘基本工作做得不好,不到位;还有就是沟通不够。开发商回避业主,肯定会将矛盾激化,有很多业主游行闹事,实际上是开发商造成的。我们在去年10月份到1月份,物业公司会和客户开会,和反应问题比较多的客户坐下一起讨论问题,最近成立业主委员会了,组织这些业主选举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帮助他们做管理的工作。
消费者:我觉得沟通是一主要问题,美林家园项目销售的时候就成立了一个客户部。客户部怎么运作呢?你买我的房子,咱们签协议,中间我给你寄卡,或者有一些什么事情,提前打招呼;你要装修,我负责验收,装修公司我也可以推荐一些,你自己决定;消费者也可以提早看房,早发现问题。客户部不是房子盖好才成立,而是从前期策划就成立了,中间有一些矛盾早就化解了。武夷花园也做得比较好的,开发商态度比较真诚,不必讳,就不会存在大问题。
赵宏宇:我们原来没有单独的客户服务概念,但现在也成立了这种部门,也开始做自己客户通讯、客户联络,有问题也会事先提供给客户。另外,我们的户型怎么做、居室的面积如何定、环境绿化配套工程等也希望能听听客户的意见。在客户服务这一方面我们以前做得比较滞后的,现在已经觉得非常重要。
刘桂林律师:开与商和消费者之间还是缺少沟通,尤其是对整个房产的情况。大多数消费者对房子了解越来越多,但是不是很专业,开发商应该把这些内容做得更细一些,尽量详细地向消费者介绍,包括许多细节。比如采暖问题,电热膜采暖和集中供暖费用如何,要花多少钱,和集中供暖相比差多少钱,优缺点在哪里,都应落实在纸面做成宣传材料给购房者;比如使用PVC管,它的缺点可能是下水的声音比较大,优点是不腐蚀使用年限比较长,占用空间少,开发商应当说清楚这种建材优点、缺点。所有细节虽然都是一些小事情,都列成书面材料会费不少精力,但消费者对事情了解以后,会有一个心里预期,知道以后会出现什么问题,有问题也不会出现情绪反应,不会认为开发商在欺骗自己。
4.加强合同与法律作用
记者:消费者往往遇到各种各样的无奈,或者开发商在打一些擦边球,法律对于协调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有时候显得苍白无力,涉及到房地产法律的时候说不清,也没法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
曹岩律师:现在房地产法的确有一些空白区,比如墙体开裂现象,法律没有规定。开裂一个小缝没有达到质量不合格的标准,不能退房,消费者认为既然开裂了,我整日面对这种现象,可能违背我当初购房的意图了,我认为就是违约的行为,这就是法律的空区。由于合同法也是适用于购房行为,在处理房地产案件过程当中,有很多问题如果直接适用合同法,对消费者来说有一些不太公平或者是不太有利的地方。做要约表述的时候,购房者是弱势群体,他的表述和开发商会有不同,擦边球就可能产生了,这种情况下,依据合同法确定合同的效力、解决争议的话,肯定对开发商有利。用消法保护消费者权利是一个进步,我们也在呼吁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答复。
刘桂林律师:我已代理二十多个客户签买房合同,从我这方面理解,消费者关心的是什么呢?他关心更多是房子的情况,价位、地段、绿化各个方面的不是很关心。很多开发商都口头说我的项目如何,能做到什么程度,但是我代理消费者和开发商谈的时候,问你承诺这些东西能不能写在合同里,开发商说不能,只能口头承诺,这种口头承诺不落实在纸面上等于没有承诺。如果开发商真的想提高消费者买房的信心,能够取信于消费者,他能做到为什么不写在合同里呢?我建议开发商能做到就写进合同里,你能做到为什么还怕写在合同里。还有一个问题,有些合同条款开发商根本不和消费者谈,比如违约比率,实际上开发商不和消费者约定,直接写上1%或者5%,1%我也见到很多,假设一百万买一套房,开发商违约,比如延期交房房产证办不下来,严重违约责任也是1%,拿出一百万,最后赔偿一万块钱,一万块钱根本弥补不了消费者的损失。开发商不和你谈,要么买这个房子要么不买这个房子,这样的态度不能取信消费者,如果对自己的项目有信心,如果他提的问题没有违约,没有必要说1%,可以10%或者20%都是可以的。还有一些问题,和开发商讨价还价,到最后比较重要的问题加不进合同中去,把买房者根本没有约束作用的一些东西加进去了。这样一来,从合同这个角度,消费者的利益和信心不可能得到增强,为什么有些消费者集团来闹房展会,集体找开发商讨说法,我觉得合同签订有问题。合同没有约定,尤其是房屋质量方面的细节如果没有约定,在法律上就等于说双方没有处理问题的依据,这种情况如果起诉到法院,根据现在司法实践的实际情况,对消费者提的一些质量问题都不予以理睬,一般都是消费者败诉。因为消费者找不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得不到司法保护,所以他就要闹,用自身的方式闹,比较悲壮。如果合同这一块解决不了的话,以后的项目,闹楼盘的可能愈演愈烈,纠纷越来越多。事先没有约定,开发商觉得自己冤枉,买房者也觉得自己冤枉,双方没有解决矛盾的途径,司法也不能解决,双方都不可让步,矛盾越来越激化。签合同时,实的东西要承诺,承诺的一定要做到,承诺不了就不要说。这就能够给消费者一种信息,觉得这个开发商特别实在,可以信任,出了问题也可以解决。尤其承诺退房,不满意退房,消费者就不会闹了。大多数开发商都做不到这一点。只有大多数开发商能做到将承诺落实到合同的条款中,才能让消费者放心地购房,才能树立起购房者的信心。
王晓洁:政策从今年后半年屡见不鲜的是加大对开发商约束,政府一再出台一些政策,限制规范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但是各方面的政策衔接并不太好。
刘桂林律师:政府的法规正在倾向于消费者的方面,而且出台的政策都是有利于消费者的,比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银行贷款这一块。
记者:我觉得政府应起关键作用,购房者为什么不太信任法律呢?到法院去,大家感觉到又耗时间又起不了作用,政府如果在交楼入住或者中间开发程序上加强监管,这方面的事情就能比较少一些。市场监管上政府应起作用,有些事情不应开发商承担责任。市场为什么乱,一方面开发商觉得自己受了委屈,一方面消费者也不满意,因为中间没有一个平衡的角色。
5.需要共同努力
大雄:建立消费信心需要过程,需要买卖双方有一个共同的客观的看法。消费者不应对开发商太苛求,发展商主观上一定要给消费者一个用心做的最好产品,有意识欺骗是不可原谅的。房地产开发是一个综合艺术,绝不是一个行业或者是某一个公司就可以做好的,需要大家共同努力,达到一种沟通,包括媒体、发展商、买家、物业管理公司,这种努力也应当是适度的,不能偏激地要求单方面做好。
记者:树立消费者的信心,一方面靠开发商,一方面靠消费者,还有媒体,三方面都是缺不了的。政府还应起关键的作用。上海楼市在不好的情况下,政府把契税降下来,把收费减了,房价减了一点,通过这些刺激购房者购房。
胡康宁:北京市政府已经在做这个事情。120平米以上契税已经减一些了,如果能像上海那样,采取退税等等方式,可能对大环境有一个比较强的刺激。
记者:准现房或者现房和期房相比前者投诉肯定少得多,期房这种东西在西方国家基本上没有,是从香港拿过来的。如果房子盖好了再卖,消费者买了一般不会扯更多的皮,因为看得见,觉得值得就买。北京由于期房在广告宣传上有一点夸张,所以导致人们的期望值比较高,和实物接触的时候,这种失望就比较大,这方面造成的摩擦直接影响到业主闹事。市场真正意识到这一点,做得比较规范一点,这个信心才能确立起来。市场比较健全的话,客户关系这种东西可有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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